若你已經透過Mi-Ed霖達留學管道至澳洲讀書,而在尚未畢業前想要回台;此時,您必須透過申請才能夠順利從台灣返回澳洲求學。

 相關規定

1.學歷學校其所修習之學歷課程比照國內教育體制,且其修業年限必須逾1年以上

2.第1次回國時,在學證明要請學校寫明就讀之課程修習之學位

3.如果學校假期超過2個月,請檢附經驗證之就讀學校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請學校寫明開學日期),申請延期出國,在國內停留期間最長自入國之翌日起4個月。

4.在學證明要在返國前3個月內由就讀學校開具,並翻譯成中文,中外文本都要送到我國駐當地館處驗證。 

 

役男回國流程

 Cycle Diagram

★ 小撇步 ★

1.可以先將在學證明﹝回國前三個月內﹞傳真或是EMAIL回台,請家人向出入境管理局確認是否無誤﹝限單次使用﹞;此舉可以避免文件上的問題。

2.在學證明內容應包括:                       

- 學生姓名英文拼音應與護照上姓名拼音相同

- 學生出生年月日

- 何時入學或正式上課日期 

- 學習課程內容及學位名稱(例如:Degree of Bachelor, Master, Doctor)

- 修業年限或何時畢業。

3.役男通常只能回台灣2個月,若是想要延長回來的期間,則可以帶開學日期證明來延長。
4.必須到個人出生地的出入境管理局,不是任何的出入境管理局都可以的喔!

5.在國外就學役男之前後學程應為連續,若前後學程中斷超過1學年以上者及返國期間超過四個月者,應不予受理。

 

在國外的小留學生可先將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利用時間先行傳真至入出境管理局(傳真: +886-2-23897151,電話: +886-2-23883929 ),再於國內上班時間以電話專線聯繫。倘告知符合規定後,再將文件送轄區我駐外館處驗證,以節省信件往返時間及減少返國後無法再出國的困擾。

經確定者請送至澳洲相關單位蓋章:如澳國外貿部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08-92314470 西澳辦公室電話; 02-62613015 坎培拉辦公室電話或公證人 Notary Public 。

經澳洲查證單位蓋章後,請將該文件及下列資料寄至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

- 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基本頁影本

- 費用英文文件澳幣20元,中文文件澳幣41元
(本處只收現金,Money Order或Bank Cheque)

- 付足郵資回郵信封一個

  1. 文件驗證或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2. 作業時間約三個工作天。

役男  圖片來源: 駐布里斯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相關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台灣移民署留學生諮詢專線:

電話:+886-2-2388-3929

傳真:+886-2-2389-9036

 

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問題,歡迎聯絡Mi-Ed親切的顧問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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